每条举措她都阐述了细则,比如第一条里提到一些良善商贾经常资为本地捐建桥梁、路、堤坝、海塘……朝廷可允许他们用善款冲抵纳税,这样可促商贾们积极捐建公共工程,减少官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和由此产生的腐败。当然慈善工程须经过验收算方允许抵税,防止官商勾结,谎报工程金额和以劣质工程敷衍。
再比如收税标准不能一刀切,对资产雄厚的大商户和暴利行业提征税额度,减少小商户的纳税,避免与民争利。
奏疏属上柳尧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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