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(2 / 2)
举例论证,有理有据。
“这是我初中三年,中三年,大学四年待在家的时间。考结束后,我成为京城那一届的考状元,大一之前的三个月我都在当家教,没回过家,挣够了我的生活费。所以池家在我身上费过什么力?打小他们就为池潇潇请家教,甚至为了池
潇潇的人身安全,让我去学跆拳,我又欠她什么?”
表格列得太详细了,简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